同產(chǎn)地的光伏出口美國市場,到底需要繳納多少稅?
1、反傾銷與反補貼稅
美國對于中國大陸的雙反稅率基本都在65%以上。但企業(yè)通過申訴可以降低稅率。例如:
2019年7月25日,美國對中國光伏組件雙反稅的第五次復審(針對2016年12月1日到2017年11月30日期間),中國企業(yè)出口美國光伏組件雙反稅率的最終認定如下:
正泰:獲得了2.67%的稅率,也是此次裁決的最低稅率,;
晶科、晶澳、阿特斯、英利等21家企業(yè):獲得4.06%的稅率;
東方日升:獲得4.79%的稅率。
2、201法案的保護性關稅
2018年1月22日,特朗普總統(tǒng)確認通過201法案,將對光伏電池片組件在既有反傾銷與反補貼稅率基礎上增加201關稅,稅率30%,未來4年每年遞減5%,每年有2.5GW的進口電池片或組件擁有豁免權。
組件、電池片需要繳納關稅,2020年為20%,2021年為15%,且電池片有2.5GW的豁免權。
1、美國本土生產(chǎn)組件
1)電池片
取決于生產(chǎn)地。如果產(chǎn)地在中國/臺灣,需要繳納雙反稅;
2)其他輔材(邊框、背板、EVA、玻璃等)
除了美國本土生產(chǎn)的之外,需要繳納相應貨物對應的關稅,如果某些商品大類屬于懲罰性關稅內(nèi)的需要繳納相應稅種。
2、在東南亞生產(chǎn)
需要確定是201征稅國還是豁免國。例如:
1)越南、泰國等
電池、組件均在本地生產(chǎn),可以獲得完整原產(chǎn)地證的,只征收201關稅,目前預計20%左右,如果2月7日最終確定保持原有征稅計劃不變,就是20%。
2) 201關稅豁免國家
電池、組件必須同時擁有原產(chǎn)地證,可以豁免201關稅,否則按照201統(tǒng)一稅率繳納(另外一種說法是剝離電池和組件的成本分別征稅,未確認),比如,電池從越南進口,組件柬埔寨生產(chǎn)的情況。
3、中國本土產(chǎn)的組件
雙反+201關稅+310稅25%,雙反稅按不同公司征收稅率,大部分(包括未參加雙反申訴的)都是在80%以上(具體數(shù)據(jù)各家不一樣)
來源:光伏變遷見證者